您的位置: 普众财经网 >> 资讯 >> 房产基础知识 >> 房产证知识 >> 查看资讯
字体: 小 中 大 | 打印 发布: 2008-3-17 09:36 作者: 普财编辑 来源: 普众财经 查看: 6次
问:我与前夫共有一处房产,房产证为前夫名,协议离婚时他同意将房产证更改为我与女儿名,请问如何办理?需要交纳什么费用?
答:需要房产评估、交契税。如果你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是要补地价,补交的地价是房屋价格的2%。
( 可通过Google搜索更多相关信息。)
评分:0
内容:
验证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