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湟 川
党的十七大报告,首次提出“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”,既内涵丰富,又新意十足,仔细回味这一提法,不由使人感触良多。
作为一个专业经济术语,“财产性收入”,跟老百姓息息相关,而且老百姓也最有发言权。具体到苏州来说, 一至三季度,城市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为17823.64元,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994.51元,增长14.7%。这其中最大的亮点是随着证券、房地产等投资市场的持续发展,居民的投资意识不断增强,股息红利收入、房租和其他投资收入等得到快速增长。随着荷包的饱满,休闲旅游,花钱买健康,住房越来越好,家政服务,美容美发,通讯服务……这也正好契合荷尔德林的名言:人诗意地,栖居在这片大地上。的确,这不仅仅是人们的生活渐渐由“实用”向享受的转变,更代表了一个地区、一个社会的和谐及可适宜生存程度。
当今评价一个城市和谐不和谐,适合不适合生存、发展?——宜居,无疑就是最大的褒奖了。而考量宜居城市的标准又是什么?根据中国《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》,社会文明、经济富裕、公共安全,透视三大内容,说白了还是以人为本,这人无疑还是第一位的。而对于我们苏州,全国最具发展潜力城市,中国最具活力城市……这种种荣誉的获得,无疑也还是为了人。为此,我们在全国率先推出农民刷卡看病、农民工刷卡看病等等。可在最基本的物质需求满足、人在基本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,就决定眼下我们必然要向更高的需求层次发展,全方位来衡量市民的生活质量。就此说,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一倍多?这不仅仅是一个衡量市民生活的标准,更是市民生活更加趋向美好的象征和开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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